環保部日前印發《關于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的通知》,為保障《全面達標排放計劃》的貫徹實施,環保部目前正修訂按日計罰的管理制度,將于近期出臺修訂后的新規定。
在24日由《環境保護》雜志主辦的第五屆《環境保護》年會上,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周廣飛處長指出,新環保法實施以來,有關統計數據顯示,相較于查封扣押、限產停產、移送拘留等的懲處手段,按日計罰的實施效果并不理想,遠不及制度設計的預期。究其原因,主要在于要求發現違法行為后30天內必須進行復核的規定對環境執法增加了限制。因而,這也可望成為制度修訂的主要方向。
而落實“全面達標排放”的總體推進路徑將以行業推進為原則。基于行業規模大、污染排放量大、在線監控覆蓋率高等因素,明年環保部將首先選取鋼鐵、火電、水泥、煤炭、造紙、印染、污水處理廠、垃圾焚燒廠等八個行業推進“全面達標排放”的落實,2018年再擴大到18個行業,初步計劃包括石化、焦化、印刷、家具制造、畜禽養殖等行業。
對于如何判定是否“達標”,周廣飛介紹說,這將以執法人員的執法檢查為最終判定依據。針對某行業的執法檢查,未來有望成為常態。“一年之內隨機取次檢查,每次都達標才算達標。”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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